川建審發〔2015〕401号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号,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建市[2014]159号,以下簡稱《标準》)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标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号,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385号)和《四川省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川建審發[2015]396号,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做好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簡稱換證)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範圍及時限
換證範圍:注冊在我省行政區域内的建築業企業,持有住建部及我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标準》(建建[2001]82号)核發的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須按照《标準》、《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換證(特級資質證書暫不換證)。
換證時限: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換證程序
1.由住建部許可的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等方面的資質(見附件2),以及國務院國有資産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建築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企業的資質,其換證審查工作由住建部組織實施,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和建辦市函[2015]385号文件規定的程序辦理。2016年8月10日起,我廳将停止受理本條所涉企業的換證申請。
2.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換發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5]385号)要求,由住建部許可資質的建築業企業,除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含民航)審查資質的企業外,其換證審查工作由我廳負責實施。2016年11月10日起,我廳将停止受理本條所涉及企業的換證申請。
3.由我廳許可資質的在川中央建築企業、省國有資産管理部門直接監督的企業(含下屬一級企業)、在省工商局注冊企業的換證審查工作由我廳負責實施。2016年12月31日起,我廳将停止受理本條所涉企業的換證申請。
4.為提高換證審查效率,由我廳許可資質企業(不含在川中央建築企業、省國有資産管理部門直接監督的企業及下屬一級企業、在省工商局注冊企業)的換證審查工作,委托企業注冊所在地市(州)或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⑴ 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按《标準》審查,在《管理規定》規定的時限内完成審查上報工作,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⑵ 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審查後,按要求填寫《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審查情況彙總表》(見附件1),并附企業的舊版資質證書正本複印件(1份)一并報我廳行政審批處。對于《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審查情況彙總表》中資質内容與原有資質對應關系不符合《标準》和《實施意見》規定的企業,其換證申請我廳不予受理。
⑶ 我廳将根據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審查結果,對企業的注冊人員數量進行複核,滿足《标準》要求的企業,頒發新版資質證書,不滿足《标準》要求的企業,不同意其換證申請。
⑷ 在我廳同意企業換證意見的通告發布5個工作日後,各市(州)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到我廳行政審批處一次性領取名單中所有企業的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發放新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後,應同時收回企業全部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換證工作結束前銷毀。
⑸ 2016年12月10日起,我廳将停止受理本條所涉企業的換證申請。
5.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許可資質的企業換證工作,由各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
6.企業應按《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要求提交換證申報材料,從“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管理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材料(申請住建部許可資質的,還應通過住建部網站“www.mohurd.gov.cn”下載安裝“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填報軟件”,填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打印後加蓋企業公章),與紙質申請材料一并提交,按《實施細則》規定的程序受理。
三、有關要求
1.企業應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要求的内容如實填報換證申請,企業法人代表應在申請表上簽字承諾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企業,将不予換證,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過渡期内,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項的,應在其既有全部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完成後,再核準其資質申請。未換證的企業申請資質符合簡化審批手續情況的,可按照簡單變更手續辦理,發放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的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取得舊版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換證申請。
3.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暫不換證。企業申請特級資質的,仍使用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41号)中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4.企業應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申請。申請換證資質類别及等級同時涉及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可按照報住房城鄉建設部事項、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事項和報市(州)及擴權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事項分别一次性申報。
5.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并嚴格執行資質審查工作各項規章制度,明确審查工作要求,規範審查工作程序,保證審查工作質量。我廳将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對市(州)及擴權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換證審查工作進行抽查。對于違反規定或審查不嚴導緻不符合換證條件的企業通過換證審查的,我廳将予以通報批評,并依法撤銷不符合換證條件的企業資質。
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時間緊,工作量大,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組織實施,合理安排工作進度,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工作執行中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我廳行政審批處聯系。
附件:1.建築業企業資質換證審查情況彙總表
2.報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換證審查的有關資質
3.建辦市函[2015]385号文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5月21日
川建審發〔2015〕40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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